調時區誤差一小時?認識日光節約時間

現代人由於工作及商務需求,經常要往返位於不同時區的國家,除了兩地時間(或世界時區)手錶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便利性,在調節時差這件事上,還需要瞭解一項非常重要的環節,那就是當地是否有「日光節約時間」?這個名詞也許對常出國的人並不陌生,但究竟為什麼有這樣的制度呢?「失蹤」的一小時又消失去了哪裡?


*實施日光節約

日光節約時間(Daylight Saving Time)又稱「夏時制」或「夏令時間」(Summer time),是以人為規定的方式調整地方時間的制度,施行方式是夏季到來時將時間調快一小時,待夏季結束後再撥慢一小時。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節約照明所使用的能源,由於夏季晝長夜短,調快時間是希望人們早睡早起,多利用自然的光照資源,從而減少照明設備的使用,達到節約能源的效果。

*節約的起源?
那麼,日光節約的概念是如何誕生的呢?據稱早在1784年,美國著名的政治家、科學家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任駐法大使期間,就曾因為感概法國人晚睡晚起、活動直至深夜的現象,而發信至《巴黎期刊》,信中指出人們如果早睡早起、妥善運用陽光,每年可以節省約6千4百萬磅的蠟燭。

至於首度實行日光節約時間的則是1916年的德國,當時由於歐戰造成燃煤短缺,德國政府宣布該年4月30日開始實施日光節約時間,以減低照明和暖氣的煤炭用量,而不久這種方法也相繼被英國、奧地利、荷蘭以及丹麥等國採用;美國則是到1918年3月31日才正式立法通過,至1996年確立日光調節時間結束於10月最後一個星期日,後延至11月的第一個星期日。以2017年的美國來說,日光節約時間始於3月12日的凌晨2時,當天美國人要把時鐘提前調到凌晨3時,直到11月5日日光節約時間結束,才需要再次調回標準時間。

*台灣的日光節約歷史
其實台灣也曾實施過日光節約時間,最早開始於1945年,每年設定的起訖日期略有不同;1962~1973年期間,日光節約制度由於遭到多數學者反對,因而停止使用;但是1974、1975和1979年因為全球能源危機,政府再次恢復此制;而自1980年起,由於民間對日光節約時間普遍反應不佳,所以再度停止實施。